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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使用化妆品原料目录》调整说明:4个化妆品新原料纳入

发布日期:2026-08-26信息来源: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中检院

 8月19日,根据《国家药监局关于〈已使用化妆品原料目录〉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药监局对《已使用化妆品原料目录》进行第五次动态调整。
  壬二酸单酰胺丙基二甲胺、鲸蜡基二甘油三(三甲基硅氧基)硅乙基聚二甲基硅氧烷、β-烟酰胺单核苷酸、补骨脂酚等4个化妆品新原料安全监测期已满3年,经评估符合《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纳入《已使用化妆品原料目录》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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