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动态调整(2025年6月23日)
武汉中科光谷绿色生物技术有限公司备案的N-乙酰神经氨酸和深圳市维琪医药研发有限公司备案的β-丙氨酰羟脯氨酰二氨基丁酸苄胺两个化妆品新原料安全监测期已满3年,经评估符合《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国家药监局将上述两个原料纳入《已使用化妆品原料目录》Ⅱ。
此外,《目录》Ⅰ作更新调整如下:
一是不再保留“产品最高历史使用量”这一项目;
二是对序号为01371、01372等原料的中文名称或者INCI名称/英文名称予以规范;
第二次动态调整(2025年10月20日)
月桂酰丙氨酸、聚甲基倍半硅氧烷/三甲基硅烷氧基硅酸酯、双-鲸蜡硬脂基氨端聚二甲基硅氧烷等3个化妆品新原料安全监测期已满3年,经评估符合《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纳入《目录》Ⅱ。
《目录》Ⅰ对有关原料的中文名称或者INCI名称/英文名称予以规范等。
第三次动态调整(2026年1月4日)
《目录》Ⅰ更新调整如下:
一是前期因归为已使用原料管理而取消化妆品新原料备案的黑参提取物、水解透明质酸锌、半乳甘露聚糖等3个原料,经审查纳入《目录》Ⅰ,在相应原料的备注中予以明确。
二是对有关原料的中文名称或者INCI名称/英文名称予以规范、修改备注等。
第四次动态调整(2026年04月13日)
化妆品新原料雪莲花愈伤组织粉安全监测期已满3年,经评估符合《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纳入《目录》Ⅱ。
本次调整同时对《目录》Ⅰ中49个原料的中文名称或者INCI名称/英文名称予以规范。

